2021年国内外知识产权新政发表时间:2021-01-26 14:47 国 内 1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实施日期:2021年1月1日 2020年5月28日15时08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从吃穿住用行,到生老病死葬,从婚姻家庭生活,到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与民法典息息相关。
2、启用尼斯分类第十一版2021文本 实施日期:2021年1月1日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尼斯联盟各成员国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即尼斯分类)第十一版2021文本。申请日为2021年1月1日及以后的商标注册申请,在进行商品服务项目分类时适用尼斯分类新版本,申请日在此之前的商标注册申请适用尼斯分类原版本。以尼斯分类为基础,我局对《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作了相应调整,现将尼斯分类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修改内容一并予以公布。
3、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收费将正式启用电子票据 实施日期:2021年1月1日 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收费将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电子票据,电子票据的效力与纸质票据的效力相同。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 实施日期:2021年1月1日 国家倡导公民和组织在适宜的场合使用国旗及其图案,表达爱国情感。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实施日期:2021年1月1日 国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
6、官方专利检索服务收费标准要涨价了 实施日期:2021年1月1日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官方发布的“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产品及服务优化调整方案》的公告”显示,自2021年01月01日起,检索咨询中心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检索服务委托书》服务内容和费用标准进行了优化调整。
7、《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 实施日期:2021年1月1日 司法部公布了《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明确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审查核查、审核认定、证书颁发等内容,对于规范法律职业资格服务管理行为具有重要作用。
8、全国人大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 实施日期:2021年1月1日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
9、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中韩优先权文件电子交换业务由双边平台迁移到WIPO DAS平台 实施日期:2021年1月1日 为继续为中韩两国申请人提供电子优先权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与韩国特许厅经协商一致,决定将中韩双边优先权文件电子交换业务切换至WIPO DAS平台。即,对于申请日在2021年1月1日(含)之后的申请,申请人希望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或韩国特许厅出具的电子优先权文件的,需按照 WIPO DAS平台要求履行交存、查询手续。
10、国知局:印发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和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实施日期:2021年1月1日 为加强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和高效运行,根据《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细则。
11、该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指导案例不再参照! 实施日期:2021年1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和审判实际,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9号、20号指导性案例不再参照。但该指导性案例的裁判以及参照该指导性案例作出的裁判仍然有效。
12、《通州区知识产权促进办法》 实施日期:2021年1月1日 2021年1月1日,《通州区知识产权促进办法》将正式开始实施,新增加六项资助奖励情形,同时调整了两项资助标准。新办法明确了,通州区中小学在校学生申请专利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授权资助3万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资助3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授权资助1000元。
13、《浙江省专利代理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日期:2021年1月1日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浙江省专利代理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4、《专利审查指南》修改公布 实施日期:2021年1月15日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积极回应经济科技快速发展对审查规则的诉求,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专利审查指南》作出修改,现予发布,自2021年1月15日起施行。
2月 《科技成果经济价值评估指南》国家标准发布! 实施日期:2021年2月1日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批准发布212项重要国家标准,其中《科技成果经济价值评估指南》国家标准正式公布,2021年2月1日实施!
3月 1、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修改 实施日期:2021年3月1日 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整体而言,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有关条款的表述更为科学、准确,有关规定内容更加完善,有利于加强新的技术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
2、《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实施日期:2021年3月1日 12月30日上午,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说,上海市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应遵循“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保护原则。确立“严保护”政策导向。明确对关键区域、重点环节开展专项行动和联合执法,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加大侵权赔偿力度;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司法保护,借助新技术推动知识产权治理创新,探索形成行业组织、仲裁、调解、公证服务等多方参与的共治模式;优化“快保护”衔接机制。立足本市快速审查、快速确权、案件移送以及跨区域协作等工作机制,推进便捷高效的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塑造“同保护”良好生态。强化国际交流合作,完善海外风险预警和维权服务,平等保护国内外各类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条例》自明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6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实施日期:2021年6月1日 此次修改亮点:①增加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侵权惩治,侵权赔偿数额下限500元;②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增加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限制性规定;③明确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行为;④规定了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⑤明确技术措施的定义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实施日期:2021年6月1日 新专利法加强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完善专利授权制度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修改完善,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创新的良好营商环境。
3、《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 实施日期:2021年6月1日 该标准是我国首个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的推荐性国家标准,是确立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最佳实践,兼顾了创新激励发展和市场秩序的维护。标准严格遵照电子商务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细化了相关主体的责任义务。
4、《专利导航指南》 实施日期:2021年6月1日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起草的《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系列推荐性国家标准于2020年11月9日批准发布,并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国 外
1月 1、德国启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资助计划 实施日期:2021年1月1日 2020年12月21日,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网站发布消息,“中小企业创意助力基金(The Ideas Powered for Business SME Fund)”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2、日本将成为法国专利审查高速路项目的首个合作伙伴 实施日期:2021年1月1日 2021年1月1日,日本专利局(JPO)将会与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联手启动专利审查高速路(PPH)项目。届时,JPO将会成为INPI在全球范围中的首个PPH合作伙伴。借助PPH项目,如果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已经确定可以在日本获得专利保护的话,那么上述申请在法国也将会迅速地通过审查。
3、直布罗陀:将获得《巴黎公约》及PCT等条约的保护 实施日期:2021年1月1日 2020 年 10 月 1 日,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向WIPO交存了一份声明,宣布英国批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 (PCT)、《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和《关于商标注册的商品和服务分类的尼斯协定》的保护范围扩大至直布罗陀。 该声明将于2021 年 1 月 1 日生效,对于此日期当天及以后提交的PCT申请,在英国授权后将在直布罗陀生效。对于从欧洲进入,并在英国办理生效的专利能否在直布罗陀获得保护还存在争议。
4、USPTO的商标官费也涨价了 实施日期:2021年1月1日 美国专利商标局于11月16日宣布将进一步提高商标官费。新的官费将于2021年1月2日开始实施。
4月 1、加拿大即将上调补充保护证书提交费 实施日期:2021年4月1日 根据加拿大《补充保护证书(CSP)法规》第9(1)小节的规定,专利补充保护证书的提交费将以每年2%的增幅递增。目前的费用为9564加元,自2021年4月1日起上调至9756加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