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产品局部也可获得外观设计保护发表时间:2021-01-26 10:50 随着科技的进步,产品种类的多样和功能的完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升,审美水平提高,人们选择产品的考量因素不仅仅是产品功能,令人耳目一新的外观设计往往能够成为吸引消费者的重要因素。保护外观设计对于提升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2020年修改的专利法规定了保护产品的局部外观设计,适应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回应了当代外观设计保护的需求。
一、什么是局部外观设计部外观设
局部外观设计是指针对产品的某一局部所作出的创新设计。
从1984年我国专利法诞生,经过三次修订,我国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对象始终是产品整体外观设计。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其中,第二条第四款修改为“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明确产品局部的设计属于局部外观设计的保护对象及外观设计的国内优先权。
二、保护局部外观设计的意义
局部外观设计可以作为独立的权利保护客体。从权利保护客体的角度来讲,局部外观设计与整体外观设计可以进行区分,可以作为不同的权利保护客体独立存在,这是可以单独保护局部外观设计的前提。
三、局部外观设计缺失的后果
局部外观设计空白造成优先权不公平问题。设有局部外观设计保护制度的国家和地区通常通过实线和虚线结合的方式绘制视图,但仅保护整体外观设计保护的情况下,申请人只能对绘图做出相应的改变,而主题也可能就此发生变化,申请人也就不能获得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当以国内的申请日向他国主张优先权时,又会因其整体保护的内容导致在先申请和在后申请存在差异,进而影响优先权的获得。
可见,局部外观设计制度的建立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四、引入局部外观设计制度会带来的变化 局部外观设计的引入,填补了我国外观设计保护的空白,是我国专利法的有益尝试和重要进步,代表着我国专利制度逐步理清了外观设计本质在于保护设计而并非产品整体,是对知识产权本质更加深刻的理解,同时能够更大程度地保护创新成果,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和产业创新活力,对我国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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